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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城管”真不必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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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2 16:4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华西都市报》8月18日报道,今年33岁的四川成都人暴春,2003年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毕业以后,通过公务员招生考试录取,进入成都市城管局执法分局工作。2007年,他考入美国哈佛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暴春回到成都,进入成都市城管局直属的一家环卫公司工作。
  众所周知,哈佛大学是世界数一数二的顶级名校。而在大家的眼中,我们中国的城管其实只是一种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工作和社会地位的职业。尽管若有政府公务员编制,城管的工作和福利还是可以的。但是,一名哈佛大学硕士学位文凭的持有者当城管,总是觉得不对劲——怪怪的。因此,一看到哈佛研究生回国继续当城管,大家就自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于是迅速围观,七嘴八舌地热议起来。
  然而,当我们冷静地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可吐槽的。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一个人,无论是北大毕业的,还是哈佛毕业的,都有个人选择工作和职业的权力,哪怕是选择当农民,只要人家自己觉得行,那么我们外人就无权置喙,干涉人家的自由选择权;另一方面,城管的内部工作也很多样,比如有一线具体执法的,有专事管理的,还有研究政策和法律的,所以哈佛硕士回国后虽然继续当城管,但却不再是一线执法的,因此按理说真是没啥不妥的。
  在我们一些人的头脑中,传统的教育与就业观很强,认为名校毕业生就不能从事普通人干的工作。比如,北大毕业生不能卖猪肉,清华毕业生不能做城管,比北大、清华还牛很多的最“高、大、上”哈佛的毕业生,而且还是硕士,那就更不能当城管,否则就绝对是大材小用,而且还浪费了家庭和国家的宝贵教育资源。这些人振振有词,但却忘记了个人的选择,只要无害于他人、社会和国家,那么就是无可非议的。没有法律规定哈佛大学的硕士不能当城管。更何况,哈佛的毕业生还有做专职家庭妇女的呢!看来,根子上还是我们的教育与就业观出了问题,所以才导致对“哈佛城管”的纷纷吐槽。
  进一步来说,暴春哈佛大学留学学成归国,继续在成都市的城管系统工作,肯定不仅是因为城管稳定、体面的工作吸引了他,而且还是因为新的工作更有助于运用他的公共管理的专业理论和知识。他说:“其实我被哈佛录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城管局工作中城市管理的经验,现在城市管理的转型升级对我来说也是提供了一个大的发展舞台,所以回国后就继续从事城管工作。”谈到为何要再次进入城管系统时,暴春这样解释他的原因。那么,如此看来,暴春这位令人艳羡不已的“哈佛硕士”回炉再当城管,不但是毫无问题的,而且还是很不错的选择。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总是戴着不放有色眼镜看“哈佛城管”。及时抛弃旧有的教育和就业观,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看世界,而且还有助于我们尊重他人的自由就业选择权。我们须知,不管是北大,还是清华,抑或是哈佛的毕业生,只要他们认真做事,无论卖猪肉,还是当城管,都是我们不可侵犯的绝对自由就业权。因此,“哈佛城管”真没什么可吐槽的,今后我们不该再对类似的事情大惊小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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