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而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占比超50%。坚持试点的14个地区中,多是内部公示,不登报不上网,且公示信息较粗。(8月18日《新京报》) 超半数试点地区之所以终止试点,媒体盘点了四大原因,一是人走政息,二是源于公众压力和个别官员的阻力,三是缺乏第三方机构和行政监督,难以核实,四是上级叫停。表面原因恰恰说明了问题的根结,因为是试点,所以没有制度化、法律化,所以导致了试点的不连贯。而深层次的原因,则和公车改革一样,触动的是官员个人的前途和利益,阻力在意料之中。 而从各试点地区的试点来看,财产公开的“主力”多是级别较低的科级干部,甚至有的只要求新提任的副科级干部公示财产;公示的范围也多是内部公示,不登报不上网,公众无法查询;公示信息一般较粗,过期就难以查询;带来的结果也就是申报难以核查,基本上都是零投诉举报。这实际上说明,大多数试点地区,就是为了试点而试点,最终沦为了形式主义。 官员财产公开和公车改革一样,缺的不是方法、路径,而是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毕竟很多国家和地区已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如果官员财产公开是全国一盘棋,各地没有例外,整体压力之下反而具体操作起来要容易得多。但是,如果具体到个别试点地区,强势的试点领导,就要独自承受巨大压力,甚至有可能被“问题官员”联手将领导挤走、拱下台,这正是试点不力、超半数昙花一现的原因所在。 可见,在官员财产公开这一问题上,先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再推广的思路,是很难行得通的;即使试点之后推广了,所谓的成功经验可能与官员财产公开的初衷也相差甚远。但是,试点仍然是有价值的,一是捅破了官员财产公开这一层“窗户纸”;二是试点的“教训”,恰恰为可能的正式推开,提供了针对性的思路。 正因为官员财产公开遭遇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官员财产公开的全面实施,既需要战术,也需要战略。从战术上说,就是应该考虑进一步在全国扩大试点,如果试点地区达到了全国的半数,甚至是大多数,将来的压力可能也就进一步化解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实际上就是这个意义;从战略上说,就是需要“车改”式的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整体推进,各地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并最终通过立法将其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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