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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傻瓜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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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9:3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Chapter1
  我,26岁,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职务是营销策划主管。我外表张扬,内心寂寞,又有点爱幻想。特别喜欢看琼谣的那部经典小说《一帘幽梦》,总是幻想有一天也能够遇到一个像费云帆那样疼爱自己的男人。爱上了,年龄和距离都不是问题。
  流云,35岁,在没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背景。我固执的以为他就是个小说家,他写的文字总是能够让人引起共鸣,让人感受到了都市男女内心的寂寞,除了伤感之外,更多的是心疼。流云写的故事有很多读者喜欢看,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常常说我是他的粉丝,我总是很认真的读他写的每个故事,并在留言上阐述我最真实的感受:你的文章有很细腻的触角,宛如青木瓜一般,诱惑,青涩,让我想起了陈英雄的<青木瓜之味>,压抑,感伤,无奈,彷徨!我一直不停的在Q上加他为好友,整整加了第36遍才通过了我的请求。我在验证消息里附加上:我想倾诉我的故事,希望你的下篇小说里有我的名字。这样的“引诱”才让我有了熟悉他的机会。
  深夜上网的女人是寂寞的女人,那深夜上网的男人呢,是不是更寂寞。流云将所有的寂寞情感注入文字里,它就活了。至少在我眼里是的。都说孤单的男人喜欢抽烟,寂寞的女人会爱上咖啡。我喜欢喝香浓的Cappuccino,那白色的奶氲一层层地围绕在咖啡里,亦如我对他的情感,纠缠不清。是喜欢,又或者是迷恋。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喜欢相同的音乐,喜欢相同的食物,喜欢相同的书籍。我们在彼此的交谈中似乎看到了四个字:相见恨晚!
  很多人喜欢逃避现实,我和流云就是如此,我们只谈风雅,从不提起彼此生活中的事情。我只知道他在上海,我在温州。我们说好不视频,不语音,只是一种心灵上的知己。话虽如此,我却始终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在脑海中无数次幻想过他的样子:穿着整净的白衬衫,深邃而温柔的眼神,体贴又知性。这种异样的迷恋让我既欢喜又慌张。“不可以,不可以……”我摇着头对自己说。
  寂寞的深夜,咖啡,音乐,还有流云,已成为一种习惯。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像吸毒,从抗拒,到兴奋,到离不开。他是我的毒,我会是他的解药吗?他始终没给我答案。也许暖味的爱情不会变坏。
  Chapter2
  我们就这样在网上相守了3年。渐渐地,我开始觉得晚上的时间很短暂,与流云聊天总是舍不得合上本本去休息。每每此时,他总是会像哄小孩子一样哄我,并在晚安这两个字后面带上KISS表情。我们彼此都默许那是晚安之吻,可我内心仍是划过异样的情绪。我们总是若即若离。
  今天与往常不同,流云在道完晚安后又意外的发来消息:小傻瓜,女人熬夜很容易老的,小心变丑了嫁不出去。我飞快的回复:那你呢?你会要我吗?等待答案的时间特别长,我内心很激动,把音乐,网站全部关掉后,放在键盘上的手有点颤抖。似乎过了一世纪那么久,终于看到流云的回复:如果可以,我很想在现实中疼爱你这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女人。
  恋爱中的女人总是特别疯狂,就为了这句话,我决定幼稚一次,奋不顾身的去找他。四月,上海,浦东机场。一身黑衣将我的身形衬托的更为苗条。我笑的有点坏,流云,你的意外惊喜来了。
  计程车,快送我去医院急救吧,我已经中了爱情之箭。
  我知道流云每个周末都会去打保龄球,虽然他只提过一次,但我却深记于心。我进了保龄球馆,看见一男子慢步向前,右脚往后拉开,右手顺着腰身,以极其顺畅,完美的姿势将球投了出去。我潜意识里觉得他就是我想要找的人。“砰!”的一声,一击全中,果然是高手。他顺势转身,我微笑的双眼迎上了他意外的双眸。我快步走向前,用调皮的语气问他:“猜猜我是谁?”他无意外的回答我“婉儿……”没想到我们真的能够第一眼就认出彼此。
  保龄球我会点,知道他喜欢我特意学的。打了二场后,流云说怕我累了,送我去休息,他没有领我去他家,而是安排我住在了酒店。当时我并没有去深想,也许他是不习惯带陌生人回家而已。放下行李,梳洗一番后,他开车带我去东方明珠旋转餐厅里用餐。点了瓶沙都拉菲,二份西式牛排,饭后水果甜点。流云竟然记得我喜欢吃七分熟的牛排,他真的很细心。在温馨浪漫气氛的衬托下,我们不像初次见面的朋友,默契的像相伴多年的夫妻。(老实说我很愕然,一顿丰富的晚餐足以抵掉我二个月的薪水)
  外滩的夜景特别迷人,连广告牌都特别有创意。夜风吹起我的长发,抚摸着我的脸庞,我用余光捕捉流云的表情,流云微笑着站在我的身后,我拉过他的双手放在我的腰上,闭上双眼,张开双臂,白色的裙角随风起舞。我兴奋地问他:流云,你现在有没有体会到《泰坦尼克号》里露丝和杰克站在船尾上的那种感觉。流云被我这样深情可爱的模样感动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我感受到身后的他点头默认了。我们就这样拥抱着看美丽的夜景和满天闪烁的星星。
  回到酒店房间以后,流云给了我一个真正的晚安之吻,原本以为他的吻会落在我的唇间,却只是轻轻地印在我额头上。“晚安,婉儿,明天我再来接你去玩你一直想玩的。”浅浅地茫然,蔓延在脸上,我有点失落的挥挥手道别。其实我很想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女人的矜持,让我最终还是没能轻出于口。
  Chapter3
  次日,流云一早就来接我去骑马场。原来他还记得,我说过我想学骑马的事情,他真的好细心,让我内心又深深地感动了一次。看着他撤马而行,真像童话中的王子。在他的鼓励下,我跨上了马鞍。感觉坐的好高,我有点害怕,马上就要从马鞍上跳下来。流云拉着马头的缰绳用宠爱地语气说道:“傻瓜,我还会让你摔着吗?这匹马是全马场最温驯的马,你就放心骑吧。”在流云的耐心指引下,我终于让马起步慢行了。
  第三天,流云带我去了高尔夫球场。穿上他细心为我准备的运动便装,感到特别轻松和温暖。穿休闲装的他更从容,帅气。其实我很想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所喜欢的运动全部都是有钱人常玩的节目。我不想破坏这样轻松,和谐的气氛,话到嘴边又硬是吞了回去。
  流云站在我身后,张开双臂轻轻地搂着我,用他那宽大的手掌包裹着我紧握球杆的双手。异样地情愫在我心里浮现,感受到自己的掌心开始在冒细汗。我配合流云熟练的动作挥出球杆,小白球在高空中形成一道完美的弧线飞的好远。
  高尔夫球,比我想象中的简单多了。上一秒我还是这样想的,下一秒就后悔了。都挥了N次了,球杆却连小白球的边也没碰到。一紧张连球杆都打飞出去,真是糗大了。流云不厌其烦的告诉我应该怎么摆姿势效果会更好,手应该怎么放,脚应该怎么配合。还说打高尔夫球并不是仅仅是手在动,而是手随着身体而动。
  在一次次失败后又不断练习的我,终于让我击中了小白球,我兴奋地又笑又跳。转身看到流云似笑非笑的样子。我带点懊恼地语气说道,“你为什么一直盯着人家看。”流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呢?”哈……尴尬的我竟然问出这样白痴的问题。
  流云微笑的时候微微上扬的唇角,眉宇间与众不同的神态让我痴迷。三天,流云整整陪了我三天,这三天里我们没有跨越爱的禁区。第四天,他就像束无根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见了踪影。他消失了。男人嘛,他只是不拒绝,你倒以为他接受了?
  Chapter4
  回忆的片段在我脑海里不断闪过,原来爱情中最大的危险,不是大打出手,也不是移情别恋,而是悄然无息的消失。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在酒店登记处我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址。我几乎是飞奔出去坐上TX,给了司机地址后直接开往目的地。车内偶然响起的音乐让我双眼泛起氤氲气,以90度的姿势仰望车窗外蔚蓝的天,那样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相遇一定是一种魔咒,让我甘於被你看守。一切患得患失为了你,所有骄傲自尊全都失守。
  你成为我的幸运我的主宰,你医治我心上所有的伤口。为了你,我将充满笑容,报答你在我身边扮演小丑。
  每当我掉下眼泪的时候,每当我生气不语皱着眉头。心里的感觉,我说不出口,其实我最怕你,飘然远走。
  到了,音乐也停止了,下车后的场景却让我马上愣住了。一眼望去全部是高档的别墅,豪宅。正当我迟疑着是不是来错地方时,我看见了流云,他推着轮椅慢慢的朝我这边走过来。轮椅上坐着一个气质高雅的女人,脸色稍微苍白,但却没有败萎之相,微微一笑的模样真是我见优伶。当流云发现我的时候,他的表情极度复杂,我想他的内心也是相当纠结吧。我起步欲往前走,流云举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我停留在原地,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里。
  当他推着女子从对面走过时,他没有看我,我的眼神却像冷箭一样射向他的身体。原来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听到那女子柔弱甜美的声音,“天佑,你认识那女孩吗?她怎么不停地瞅着我们。”她连声音都那么动听,我想如果没有残缺,她是完美的。他平静地说道:“不认识呢,大概是看老婆吧,谁叫你长的这么漂亮。别想这些了,你身体不舒服,我赶紧送你去医院。”
  他抱她坐上那辆新型的奥迪A8,从我的视线里渐渐消失了……一生中最爱的人,却是别人怀中的人。我那些被管制了许久的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全跑到了脸上。
  他生命里有比我更重要的东西,注定不会为我停留。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生活仍然继续着,并不会因为我的伤心就停止运转了。第二天,阴天,如我的心情,我照常坐拥挤的地铁上班,想起一部电影《爱情的牙齿》——世间最不能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下班回家再次打开他的博客时,我看到了一行大字:我将停止更新,对不起,梦女孩!
  梦女孩指的是我吗?我始终不相信他会是那么绝情的男人。我在网页上输入他的真实姓名和地址查找,让我知道了真相:
  左天佑,35岁,林氏房地产公司最年轻的CEO。十年前继承了他岳父的一家小公司,如今发展为跨国企业。他与他妻子在国外留学时认识,回国结婚后一起努力发展事业,经历过许多辛酸风雨。不幸的是三年前他妻子发生车祸,失去了一条腿,再加上心脏病并发症。左天佑却一直无怨无悔地照顾他妻子,期间他妻子曾因自身残缺而提出离婚,他坚决反对。虽然身边一直不缺年轻貌美女子对他主动追求,但他对他妻子始终如一,不离不弃,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后记:
  三年前我认识了他,如果他妻子没发生意外,我们会有机会在一起吗?三年后我再一次认识了他,如果他妻子那天没有心脏病发,他会抛下我消失吗?如果已经没有如果。我不恨他,相反,他的爱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种境界,让我更加钦佩他。
  因爱而爱是神,因被爱而爱是人。他能够做到神,我想我最起码应该做到人。也许他是爱我的,只是是另一种形式的爱。他注定是我的一片流云,他不再写,我却开始不停的写。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如此,为爱不停的改变,不停的转换位置,只是有的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因转身而永不相见。
  常听人说处于爱情中的女人都是傻子,那男人是什么?我试想,男人应该就是陪伴在傻子身边的人吧!有的事,无法驾驭,但却坚持了一辈子。从此以后,我们没有在彼此的生命里出现过,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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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9:31:19 | 只看该作者
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回忆过往时,不要忘记,曾有个傻瓜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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