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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丢女童进粪坑,究竟罪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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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2 16:4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12日晚,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毛桥社区3岁女童琪琪(化名)外出玩耍失踪,上百人寻找两天也没有结果,经警方调查,邻居家13岁女孩小敏称,当晚自己送琪琪回家,开门时不小心将她撞倒,以为撞死了,因担心家里赔不起钱,心生恐惧,遂将其扔进粪坑,致其死亡。而小敏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小敏的爷爷除了做农活外,平时很爱喝酒,对小敏也基本不管不问。(8月16日《成都商报》)
  13岁的少女,正值美好的豆蔻年华,本应是已经懂事的年纪,意外撞倒3岁小女孩后,竟然因为考虑家里无法负担赔偿,没有立刻将其扶起来送去救治,而是在慌张的情绪之下将其扔进粪坑,最终导致小女孩窒息死亡。听闻之人,无不感到无奈,无不为之惋惜,为之愤慨。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了,原罪究竟在谁?这个问题值得深究。
  按照国家级心理咨询师熊小冰的专业分析,这位13岁少女当下的行为和反应属于正常的应激本能反应,是在极度恐惧情况下发生的心理反应。不论男女老少,应激本能反应多多少少都会存在,很多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也属于应激本能反应的一种。这么说来,13岁少女当时的行为在心理上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类似状况下出现此种过激行为毕竟不在多数。深究该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与13岁少女的家庭环境、教育方式和生活习惯有着极大的关系。
  我国留守儿童的问题由来已久,该弱势群体的父母为了生计远走他乡,在少年儿童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离开年幼的孩子,导致他们从小缺失父母的关爱和呵护,得不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给予的引导和教育,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13岁少女小敏正是因为从小缺乏正常的情绪喧泄渠道,遇事只能自己处理,找不到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小敏只会根据自己最简单的判断,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处理方法,而这种方法往往可能是最极端的错误。
  去年12月,重庆一名10岁女童在电梯里反复殴打同楼1岁小男孩,并抱走后从25层高楼扔下,所幸扔在树上,导致男孩全身多处骨折。更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事发后她若无其事撒谎说是被其他人抱走了,还假装帮忙找人。这何尝不是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儿童心理畸形的又一典型例子?
  家长们,无论你承受着多大的压力,忘掉那些“忙”,放下那些事,给孩子多一些关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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