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你会做加减法吗? 乙:这你也太小瞧人了,我怎么不会做加减法?乘除法我都会! 甲:不一定吧? 乙:怎么不一定?告你说吧,读书时数学考试每次我都是第一名,同学们还送我个“数学博士”称号呢! 甲:别看数学考试你能得第一名,人生的测验恐怕你就不行了。 乙:什么,人生的测验? 甲:但凡世上的人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同一命题的测验——人生加减法。 乙:人生加减法? 甲:对,简单说也就是:得到和失去。 乙:噢,我明白了,得到的就是加法,失去的就是减法。要这么说,肯定谁也想多做加法。 甲:那倒不一定,有的加法谁也不想多做。 乙:我就想多做。 甲:那——你想多做疾病吗?多做灾祸吗?多做犯罪吗?多做…… 乙:得了,得了……这些加法我可不想多做! 甲:你不是说你就想多做嘛! 乙:我是说,我想要多做的加法,比如金钱、美女、权力、地位什么的,至于刚才你说的那些什么疾病啦、灾祸啦、犯罪啦等等都归你做得了。 甲:这些加法很难归我做。 乙:那就都该归我做? 甲:理所当然嘛! 乙:损不损你!为啥都该归我做,还理所当然? 甲:因为你想多做的加法必然会导致这一后果。 乙:那你就不会这样吗? 甲:因为我爱多做减法。 乙:那就是多失去些? 甲:那要看都失去的是什么,比如你刚才说的金钱、美女、权力、地位什么的,像这种贪心,失去了不会有什么害处。 乙:可这些,我实在不想失去啊! 甲:所以说,你对于人生这一命题不一定会做。 乙:我不会做,可有榜样学啊! 甲:什么榜样? 乙:我有一同学,读书时学习不咋的,可特会来事——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见风使舵,八面玲珑。他毕业后找了份工作,很快地由一般职员步步升迁,后来竟弄了个正处级,地位高了,权力大了,金钱有了,还包养了个美女做“二奶”…… 甲:那你学得怎么样了? 乙:正在努力…… 甲:别努力了! 乙:为什么? 甲:因为贪心扔不掉,不该加的还会加,以至不堪重负;该减的减不掉,乃至一身累赘。各种烦恼将由此而出,百般疾病将由此而发,无穷痛苦将由此而生。 乙:有这么严重吗? 甲:不仅如此,贪心还能使人丧尽良心——为了利己,不惜损人,为了肥私,不惜害公,甚至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结果,一旦东窗事发,锒铛入狱,苦海无边,悔之晚矣! 乙:你别说,还真是这么回事——正当我向我那位同学努力学习时,这不,他突然被逮起来了,非法所得被没收,老婆闹离婚,“二奶”反戈一击揭发了他不少鲜为人知的秘密。他一急一气,旧病复发,竟然患脑溢血哏屁了。 甲:怎么样,我说的加法像什么疾病啦、灾祸啦、犯罪啦等等都验证了吧? 乙:也倒是这么回事。 甲: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哪个贪官倒台都是因贪心不足所致。贪心,有百害而无一利,照理应该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对,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多数人视其为至宝,把它捧到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甘愿终生做它的奴隶,任其驱使,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由此可知,减去贪心的减法,是人生最难做的算术题。 乙:照这么说,一个人如果有贪心那就没治了? 甲:怎么会没治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只要决意要去掉贪心,办法就不难找到——给自己定个原则,并严格遵守:不义之财莫取,损人之事莫做;名利面前让步,公益事业争先。 乙:要这样,倒是没贪心了。 甲:是啊,一个人要是没有了贪婪之心,就像天空去除了污染,清新爽目、明净碧透;又像沙漠披上了绿装,美丽湿润、生机盎然。 乙:这样的减法是该做。 甲:再一个该做的减法就是扔掉不该得到的利益。 乙:什么是不该得到的利益? 甲:比如为办某些事,人家给你回扣的好处费、行贿的钱物等,就是不该得到的利益。 乙:人家给的好处费我不要,送上门的钱物我不收,这……这我不是犯傻吗? 甲:这还是你的贪心在作怪,对“利益”这个词理解不透。所谓利益,是指能给人带来好处的事物,所谓不该得到的利益,是指虽然能给人带来好处,却又妨碍个人素质提高、事业发展和生活进步的事物。 乙:这又怎么解释? 甲:个人素质提高、事业发展和生活进步,是每个人的根本利益、核心利益、主要利益和长远利益。其它事物,即使能给人带来这样那样的好处,也不过是末节利益、外围利益、次要利益和短期利益。从二者关系看,没有前者,便没有后者,没有后者,却可以有前者,前者决定后者,后者服从前者。因此,后者不管对人有多少好处,只要它有损于前者,就应当毫不犹豫地将它抛弃。 乙:什么前者后者的,都把我给搅糊涂了! 甲:这样跟你说吧,你说说为办某些事,人家凭什么要给你回扣好处费呢?为什么要对你行贿呢? 乙:这还用说,我能为他办事嘛,而且这样做肯定对他也有好处啊! 甲:既然你能为他办事,就应该公公道道办事;既然是公公道道办事,就不用给什么回扣好处费,更不用行贿;既然给你回扣好处费、行贿,就说明他想让你办事不公道,只是对他有好处;如果你要把给你回扣、行贿的钱物也认为是对你的“好处”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乙:怎么就大错特错了呢? 甲:你想,任何事物都有正反、好坏、对错两个方面,一方得到了好处,另一方必然受损失;既然你和他都得到了好处,就说明你俩合成了一方,而另一方照样会受损失。那个另一方是谁呢?不是国家就是集体;既然国家或集体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就不会没人管;即便是暂时没人管,那只是还没被发现,也就是人常说的“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一旦被发现了,时辰到了,一“报”你就受不了,因为你的所作所为都是违法的——那还不是大错特错了吗? 乙:经你这么一推理、一分析,的确也是这样。 甲:你人都被法办了,还谈什么个人素质提高、事业发展和生活进步呢? 乙:这种不该得到的利益是该减去。 甲:再一个该做的减法就是抛开不该做的事。 乙:抛开不该做的事? 甲:是啊,人生最宝贵的财富莫过于生命,生命中价值最高的东西莫过于时间。人的生命短暂、精力有限,只有抛开一切不该做的事,才能有充分的时间、空间和充足的精力,做好该做的事。 乙:对,是这么个理。 甲:再一个该做的减法就是摒弃一切不该交往的人。 乙:都什么人是不该交往的人呢? 甲:比如像你这种人就是不该交往的人。 乙:我怎么了?干吗我就成了不该交往的人呢? 甲:你不是爱做金钱、美女、权力、地位什么的加法、贪心不足的人吗? 乙:还记得这茬哪! 甲:其实,凡是不利于我们个性升华、事业进步和生活幸福的人都是不该交往的人。 乙:就算是不该交往的人该摒弃,可是人毕竟不同于其它事物,想摒弃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摒弃的啊! 甲:这也不难解决,古代先哲有现成的灵丹妙药,随手讨几味就可除此难言之隐。 乙:都有什么先人的灵丹妙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呢? 甲:第一味讨自孔子,叫做“人不知而不愠”。他根本就不理解你,你干吗犯傻跟他认真?离开他们,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 乙:哦,不理他这一套。 甲:第二味讨自庄子,叫做“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也就是说君子之交,明净如水,互相助益,而不互相危害,虽长相知,却淡如水,因淡如水,故常相随;而小人唯利是图,有利口甜如蜜,无利心狠赛刀,这种鸟早点赶跑它,岂不是一大幸事? 乙:哦,近君子、远小人。 甲:服了这两味药,一般就能痊愈,如果还不奏效,再送你第三味药,包你药到病除。 乙:这第三味是什么药呢? 甲:这第三味药是由周文王指导,孙武子等兵学大家种植,研磨加工者已不知何人,叫做“三十六计,走为上”。我不跟你玩了行不行?我走行不行?管你行不行,说走咱就走,来如风去无踪,管教他想追追不上,想找吃个闭门羹。 乙:哦,惹不起、躲得起。 甲:人生的减法如能做到以上这些就已基本完成。 乙:就这样减来减去,岂不是都减完了吗?还有什么可加的呢? 甲:亏你还号称“数学博士”呢,连正负数运算也不懂吗? 乙:怎么个正负数运算? 甲:减去一个负数,能够得到一个和它相等的正数。同样,人生的法则是抛弃了不该得到的东西,才能获得应该得到的东西;拔掉田里的野草,庄稼才能长好;去掉了生活中无益的东西,生命才可能获得健康的发展,我们的自身素质才能持续地提高,我们的终身大业才能持久地进展,我们的生活才能不停地进步。 乙:原来是这样的运算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