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落马的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居然是个“发明家”,他在任上时申请了35项专利,其中34项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1999年后,武长顺部分专利被大规模用于天津的交通领域,他获利甚丰。(《新京报》8月11日) 了不起,武长顺,“中国的爱迪生第二”非你莫属,不,应该叫“爱迪生第三”,因为王立军比武长顺还牛,他在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那会儿,申请了187项专利,所以有资格做“老二”,武长顺只好屈居“老三”。既然有“老二”、“老三”,公安系统恐怕还潜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发明大王”,“老四”、“老五”总有亮相的时候。 公安局长成“发明家”,我这榆木脑袋实在想不出其中的奥妙所在。王、武两位都是直辖市的公安局长,想来政务繁忙,一天到晚奔波在维稳最前线,哪有闲暇和兴致去从事发明创造?搞发明创造的人大多得是耐得住寂寞的人,爱迪生就不去说了,就以“发明大王”任文林来说,从1992年起,他共申请了121项专利,获得国家授权的有40余项。为此,他付出了巨大代价:负债累累不说,还承受了妻离子散之痛。万般无奈之下,2001年9月,他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了“失业救济金”,过起了靠吃失业救济搞发明的生活。 这里,我不想探讨王、武二人为什么那么热衷于申请发明专利,其中缘由报道已经说得很清楚,就是借专利牟利。我想追究的一点是:王、武两人申报的专利何以那么容易获批?难道他们申请的发明专利特别重要或者说特别有创造性吗?我看未必,如王立军“发明”的女警官雨衣无非是添加了点红色,这也能算是发明创造吗?如武长顺“发明”的交通信号系统,全市推广使用后不久就出现了问题,很多路口干脆撤了,这样的专利有多少技术含量? 不解的是,掌握发明专利审批大权的各级知识产权局对王、武两人申报上来的专利申请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无论是应批还是不该批的都批了。这不免让人生疑,掌握专利审批大权的部门似有看人(实则看官职)而不是根据申请事项在行使审批权。审批者难道就没想过吗?如王立军、武长顺这样的大忙人、大官人,有这么多时间、这么高的兴致从事发明创造吗?难道有关审批机构就不怀疑申请的专利有水分吗?难道就不怀疑此中有诈甚至是借机敛财吗? 一方面,普通百姓申请发明专利难于上青天,如发明了“能够发汉字短信手机全世界首创人”的王国起,在申请专利中遭遇了诸多曲折,任文林就更不要说了;另一方面,则是某些官员申请专利轻而易举,两者构成的反差,不正说明有关知识产权的审批部门在发明专利的审批上涉嫌失职渎职? 古往今来,官员在任上成为发明家的事例极为罕见,在当今中国这样的体制下,肩负保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成为“发明大王”更是不可思议。王立军、武长顺这样的贪官之成为“发明大王”,绝对是中国乃至世界科技史上的笑话!相关知识产权审批部门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刻反思,尤其是当媒体揭露他们之热衷发明专利申请旨在借机敛财后,更应警觉,今后在审批官员的发明专利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切不要再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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