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垣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7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贪官自杀,追贪不能终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6: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邯郸一局长贪1.4亿 在榆林高速路上跳车自杀”一事经报道后,13日,此事又有新消息,据称死者跳车前曾吐血,家属怀疑被人相逼(7月14日《华商报》)。
  家属的这种猜测能不能站住脚?其他人无法给出正确的答案,相信警方根据各种线索很快就会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问题的关键是,这个局长自杀以后还要不要继续深挖下去?
  近些年来,贪官畏罪自杀的消息屡屡见诸媒体,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从效果看,贪官这样做,其结果就是“死了他一个,保住好多人”。首先是贪官的家人受益匪浅,那些受贿来的房产、财物无法追究来源,很可能就不会被没收了。其次,贪官的同盟者以及背后“靠山”可以高枕无忧,弹冠相庆了,死人是不会招供的!
  在我国,贪官只有在法院判决以后才能证明他们有罪,于是,只要贪官在法院判决以前自杀了,案件就无法进入法律程序,诉讼就要终止。因此,应该建立新的制度,贪官即便是自杀身亡了,也要小河沟里行船——一竿子插到底,必须追究贪官的责任,不能让他们违法得来的东西变成惠及家人的“遗产”,更不能让他们的同盟者以及背后“靠山”逍遥法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张垣文苑----张家口人的网上家园 ( 冀ICP备13002250号-3 )

GMT+8, 2024-11-16 22:11 , Processed in 0.090969 second(s), 15 queries .

联系电话:13400461018; QQ:824344191, 2092558354

© 2012-2013 zhangjkw.com. All Rights Reserved.张家口红枫网络信息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