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垣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312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辅警勒索失足女“失足”的还有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6:5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对此,英德市公安局回应,目前,涉事3名辅警已被刑事拘留。9月1日,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事基本属实。”
  3名辅警“理直气壮”地劫色敛财,暴露出两个主要问题。其一,辅警不是执法主体,没有单独执法权,但是,3名辅警却带着手铐前往失足女居住地抓人,谁给了他们权力?其二,辅警如此胆大妄为,显然不是一天两天,也不会不露蛛丝马迹,为何派出所在日常教育监管中会毫无觉察?
  毫不客气地说,辅警勒索失足女,是用人失察、管理失控所致。一方面,辅警招录把关不严,素质低下者也能蒙混过关;另一方面,对执法权监管不当,日常教育管理不力,使“有权不用枉做官”发挥到了极致。眼下,公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这些耍流氓的辅警是如何混入公安队伍的?查清他们的“前世今生”很有必要。如涉用人腐败,更得一查到底!
  辅警勒索失足女,被刑拘并受到严惩,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是,“失足”的又岂止辅警?在“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下,执法部门不但不能“责轻三分”,更要“罪加一等”。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公安内部责任倒查并追究到位,已成当务之急。否则,一个令人尴尬的所谓“依法处理”,是不能够轻易挽回公安形象的,也无法达到从严治警的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张垣文苑----张家口人的网上家园 ( 冀ICP备13002250号-3 )

GMT+8, 2024-9-29 08:43 , Processed in 0.122175 second(s), 15 queries .

联系电话:13400461018; QQ:824344191, 2092558354

© 2012-2013 zhangjkw.com. All Rights Reserved.张家口红枫网络信息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