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县法院官企勾结,收受贿赂,执行厅不执行法院判决,坑我70余万元。宣化锅炉厂借款纠纷一案原告陈小英于2010年9月诉至宣化县法院,2011年11月17日作出(2011)宣县民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审判长阎利明;审判员田长富;人民审判员胡明凯;书记员张艳芳;原告不服判决上诉至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中院于2012年3月25日作出(2012)张商终字第86号民事裁定,撤销(2011)宣县民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发还重审。宣化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审判长田永刚;人民陪审员汪楠;人民陪审员张文静;书记员李美丽,于2013年3月20日作出(2012)宣县民初字第608号文书,6月30日判决生效,原告申请立即执行。执行庭法官陈世荣在两年的执行过程中不作为,没有履行职责,导致欠款分文未回连起诉费也没有追讨回来,使我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70万元。现在案子已经起诉五年多了,执行已经两年多了,可是至今仍然没有结果。 社保局工作失职,导致我退休后4年拿不到退休工资,共计10万余元。2005年我工作的企业破产,我成为一名下岗工人。下岗后档案和人员都归社保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管理。我在1974年12月当兵入伍1979年退伍,当兵第一年津贴是6元钱,第二年是7元钱,第三年是8元钱,第四年是10元钱,第五年是15元钱;拿了几个月的15元津贴后我退伍到河北省张家口市树脂厂烧碱车间工作了将近10年后调入张家口市石油机械厂。烧碱车间是有毒有害的,我一直拿着有毒有害补助津贴。按照社保局规定:在有毒有害岗位届满8年准许男性55岁退休。所以在2011年我提出申请按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可是办理退休窗口的主管说我档案记载不详前四年没有记载工种,不准予退休。天呐,档案的填写我怎么知道有什么内容?有什么不明白单位之间进行交流互相沟通就可以搞清楚,为什么要为难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岗工人?真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提出让树脂厂开证明以此来证实我的工种。可是办理退休窗口的主管说:“证明不具有效力,我们只看档案。我没有机会也没有权利看到自己的档案,也不可能知道档案里面记载了一些什么内容。我只知道自己确确实实在树脂厂烧碱车间干着有毒有害的保全工每个月都拿着有毒有害的补助津贴,和我过去在一起的男工友的55岁退休了而我却只能孤独无助的等待命运的安排。主管说:你还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吧,不然这几年没有连续工龄你会更吃亏。我想不通!为什么我该退休拿养老金了却拿不到反而还要缴纳养老保险?这太不公平了!一直交涉到去年,我看退休窗口有两个年轻的男性工作人员在办公就说明原委,他们打开电脑一查就说我早就够退休条件,并且给我一个纸条让我按照说明的要求填写清楚后交给他们办理。天呐就这么简单啊!一会儿女主管回来后就严厉批评两个年轻的工作人员说:“我的事情不要你们管!”我不明白,这么简单的工作为啥要那么为难我以致于四年都没有给我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我是企业下岗人员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没有保障穷困潦倒走投无路,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年龄该拿养老金了却迟迟不给我办理并且不给我补发前四年的退休金。凭什么就因为主管人员工作不作为导致我拿不到救命钱还不给我补发退休金?下岗工人生活有多苦你们主管工作人员知道吗?不给你们发工资你们能够生存吗?时至今年一月份我的退休申请终于批下来了,只给补发了前半年的退休金,前四年的退休金却不给补发.我找了社保局的有关领导协商此事均未果。2016年5月我起诉到桥东区法院,竟然回复我:“民告官,不容易告!不予立案。”。 我一个下岗人,被这些政府官员坑害了80多万,只能呼吁社会各界仁人志士广泛关注呐喊助威,还我公道!我现在投诉无门,希望有关领导看到我的情况,能够帮助我解决问题,我不相信在习主席不断反腐倡廉、打老虎、打苍蝇一系列行为后,还是让一个小老百姓遭受这么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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