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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香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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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2:3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熏香的月亮》是苏麦的单曲专辑,初看这几个字就很惊艳,以花入梦,月亮有了诗意,有了香味,夜色可以变得妩媚和绵软,岁月也带着丝丝的甜意。18年前的月亮犹在,只是熏了时光的花香,仰望中,一切都朦胧可爱起来了。
    读红楼喜欢黛玉,因为她随意自然,以花入诗,生命与生命之间就多了感动,便入了心。不能说不喜欢宝钗,但一个外表鲜艳,内心枯萎的人,即便是以花入药,生命总端着,入戏不入心,便也输了可爱!女人一定要爱花的,因为一朵花香沁入血脉的女子,足可以袅娜掉许许多多岁月的沧桑,足可以让疲惫渐老的容颜柔软出一层清清白白的光。
    读张爱玲的小说,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不知张爱是何人,只是不经意间随手翻起,便不忍再放下,那份平实的美,那份朴素中的华贵,是少见的。不得不叹一句,噢!平庸的生活怎可以这样梨花似雪般的丝丝隐隐入心,人性怎可以这样如花瓣般慢慢地一层层冷漠抽离,于是便有了相见恨晚,心爱至极之感。
    一次无意间行走,看到幽幽的日志《我眼中的张爱玲》,陡然间,生出许多的感概,便留了许多的话。说起了曼桢的那件粉红色的旗袍,那是曼璐出嫁后,曼桢终于可以脱去死静的蓝布大褂,穿得鲜艳些,灰暗的日子,一下子多了一抹晴朗的生动;说起了曼璐绿色旗袍腰部上那五个黑隐隐的手指印,那是一种无奈粗俗的生活交叠着一张浓墨重彩的脸,红红,白白的戏剧效果,在亭子间不停扭着,拿捏着人生的色彩;说起了曼桢的孩子初春时还光着脚穿着老黑棉鞋,露着红赤赤的脚踝。在巷子里,仰着小脸和招弟一人一口吃臭豆腐干子,因为辣椒不要钱,就一层又一层抹上去,红红的,辣的读者都张大了嘴,不知是怜爱,是心酸,亦或是痛惜,笑着笑着眼泪就不知不觉扑簌簌,一颗跟着一颗掉了下来;说起了曼桢的母亲从曼璐那回来,看见世钧百感焦急,一肚子话要说,可当掏钥匙时,摸到那半新不旧温软的厚厚的一大沓钞票,便咽了回去,许多情节就这样汩汩地流了过来。
    “姐姐,你忘记了,还有60元的戒指,是自己赚钱买的”看到这条回复,我眼睛一下子湿润了,是呀!60元的戒指,宝石粉做的,很廉价,是世钧在工厂实习时,用半个月的工资给曼桢买的,那时他经常一身工装,一身的油污,用纸擦都擦不掉。她、叔惠、世钧三个人好像永远一直在一起,很干净,很纯白的一段岁月。戒指,曼桢戴着大,就用丝线一圈一圈缠了许多道。后来她被囚禁在祝家时,丝线被鲜血染成红褐色,变得僵硬,她发着高烧,呼着热气,身子搁在海里,想着这是身上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可以用它贿赂阿宝,让她送信,但又极其的不舍。都是让人落泪的情节!可以说半生缘就是用这些细枝末节穿起来的珠贝,颗颗都圆润华美,熏香了所有的岁月,温暖了一袭纸上的月华。
    张爱本人也是自然而又随意的,身穿奇装异服到苏青家,整条斜桥弄都轰动了,她为出版《传奇》,到印刷所去校样,卷云的大袄让所有的工人都停了工。她说:我要快快长大,八岁就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十六岁要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很标新立异的女子,自始至终做着别样的自己,从不顾忌别人的目光。死时都是一袭磨破了边的红色旗袍,华美中的苍凉,是张爱玲一生的写照!
    你可以不看书,但不能不看红楼,不能不看张爱玲的半生缘,因为那不是学习,是享受,那不是文学,那是人性。
    不能说这个世界没有好男人,沈世钧和张慕瑾就是两个标准的好男人,爱美的叔惠也不错。好的标准是什么,应该是温暖,世均是富家公子,但相当有烟火气息。在上海读书时,他住在叔惠家里,与裕舫夫妇相处融洽,他们喊他吃黄鱼羹面,亲切而又自然。因中午做面用去鱼中间的一段,淑惠双手插着裤兜,吹着口哨回来问这鱼的头咋这样大,裕舫回说这鱼长得矮。倒是工薪家庭出身的叔惠即爱漂亮又讲究,世钧却温厚得多,一段很淳朴市井小民的快乐,就连曼桢家晒在阳台的大大小小的黑棉鞋,楼梯间的火腿味,世钧都觉得亲切,世钧的好,是丝毫不带公子哥味道的好。
    在这个世界上,透过一扇相同的窗户,我们每个人看到的东西都不尽相同。曼璐从舞女到妓女,到嫁给祝鸿才,住在虹口的别墅,穿着裘皮,坐着小车子回家,自己大有衣锦还乡之势。她审视着世钧,品度着那60元的宝石粉的戒指,觉得世上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皆好色与她,连世钧都拿眼睛溜她。但在世钧眼里,她只不过就是一个30多岁的妇人。后来,世均去曼璐家打听曼桢的消息,曼璐穿着黑色丝绒旗袍,水钻长裤,踩着厚厚地毯,摇摇地走过来,世钧看到的只有四个字“红粉骷髅”。
    当曼璐特意穿着与当年相仿淡紫色旗袍幽幽地站在慕瑾面前,却是时光交错,再也回不去了。她再也不是那个穿着紫衣的姐姐了,慕瑾的感觉,就只剩下尴尬、陌生和粗俗,想尽快地逃开,昔日情已不在,何必再提。就像胡兰成,有人便骂他下作,张爱玲都放下的东西,若干年后,都一把胡子了,还津津乐道,有何意趣!
    在翠芝眼里,曼桢就是一个穿着灰色破羊皮大衣的女子,因为那时她和她的好友窦文贤皆穿着上万的豹皮大衣,戴着几克拉的钻戒,曼桢简直太寒酸了。
    在慕谨眼里曼桢担负着照顾一家七口的重任,余勇可贾,来回奔波,却依旧能并保持娴静的风度,这是他敬慕的。
    在世钧眼里曼桢身兼数职,又不肯连累于他,世故单纯羞涩中又有着极强的母性,这是他心疼的。
    在曼桢眼里,死都要逃出祝家,要见到世钧,向他述说这一切,她相信他一定会爱她救她的,这就是她内心的纯洁和对爱情的坚信!
    在曼桢母亲眼里,祝鸿才这样有钱,姐妹共侍一夫,也不见得不是好的归宿。这是她对自己卑微自私灵魂的宽恕和开脱。
    半生缘里有很多的女性,从下人阿宝、张妈到富家千金石翠芝,从有才有貌的袁太太,到风尘女子曼璐,但只有平凡的曼桢是最可爱的。因为她舒坦,确切的说是纯洁,纯洁应该是一个人生命里最珍贵的底色;应该是无论好多年过去了,脸上即便不再珠润玉滑,心中依旧结满一树的槐花,一树的月亮,曼桢就是这样的人。
    当18年之后,她穿着朴素的格子旗袍,和世均面对面的坐着,用最平淡的语气讲述着那些噩梦的日子。说到她如何逃出祝家,孑然一身,如何为荣宝又嫁给祝鸿才,一直到最后,为离婚打官司借了很多钱来争夺荣宝的抚养权,都是淡定,磊落的,平静的就像说着别人的故事。
    18年过去了,在沈世钧眼里她丝毫没变,内心依旧一片晴朗,依旧闪着母性的光辉,明净的眼波淹没掉了所有灰暗中的苍凉。
    18年过去了,慕瑾还是那个最关心她的人,还是当年那个向她真诚表白的人;还是那个一知道她的住址,深夜冒雨马上赶来的人;还是那个离开上海时,因不放心,一再叮嘱要常给他写信的人。
    18年了,所有的恨都轻如飞絮了,所有的爱都化云化烟了。刻骨铭心也好,微澜不惊也罢,唯熏香的月亮,还依旧闪着清白的光,如泥土的芬芳,岁月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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