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垣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77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唐太宗和天理寺少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16 07:4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唐贞观年间,在太宗李世民的倡导之下,朝廷开展了大规模的人才选拔推荐活动。由于这个活动规模声势宏大,就有人打算浑水摸鱼。太宗听说有人谎报官阶和资历,就命谎报的人自首并警告说,如果不自首,一经查出,便处以死刑。

  唐太宗和天理寺少卿过了不久,有一个谎报资历且不自首的人被抓了。唐太宗将他交给大理寺处理,大理寺根据国家的法律,将这个人判处了流放。

  太宗听说这件事以后,就把大理寺少卿戴胄找了过来,问他:“你应该知道我当初下的诏书上说,不自首的人处死刑。现在,你判处他为流放,这不是向天下人表示我说话不算数吗?”

  戴胄回答说:“要是陛下当时就杀了他,那是陛下的事。但是,现在你既然已经把他交给大理寺处理了,我就不能违背法律。”

  太宗问戴胄:“那么,你自己遵守了国家法律,却让我失信于天下人吗?”

  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取信于天下的保证,国家的信用才是最大的信用。您所说的话,只是当时凭着一时的喜怒讲出来的。陛下一时发怒,想要杀死他。后来知道不能这样,才将他送给大理寺按照法律处置。这正是您忍耐小的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的结果。我觉得陛下的做法非常可贵,因此很值得珍惜。”

  听了戴胄的这番话,太宗说:“在我认识有误的地方,你能够纠正我,我非常感谢你。”

  于是,唐太宗李世民改变初衷,同意了大理寺的判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张垣文苑----张家口人的网上家园 ( 冀ICP备13002250号-3 )

GMT+8, 2024-11-23 07:18 , Processed in 0.129991 second(s), 18 queries .

联系电话:13400461018; QQ:824344191, 2092558354

© 2012-2013 zhangjkw.com. All Rights Reserved.张家口红枫网络信息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