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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受害人“认错” 内心戏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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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2 16:4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认错,是一门技术活,不仅要看时机、分场合,最关键可能还是这“认错”背后的内心戏太值得琢磨。因深夜遭遇强拆的河南新郑市村民张红伟,日前态度发生逆转,其不仅对媒体公开表示“自己有错误”,而且上升到了“只顾自己家的利益,没有考虑到重点工程重要性”的高度。
  不能不说,这“错”认得很有觉悟,但外界可能不解的是,因拆迁补偿谈不妥而僵持了数年的所谓“钉子户”,为何在房屋被深夜强拆、补偿标准未变的情况下,觉悟却突然见涨?按照当地官方的回应,威胁和施压是不存在的,只是“一直在做张红伟的工作,给他讲道理,讲政策”,而且镇政府还通过张红伟的“一些亲属”,“给张红伟夫妻做工作”。
  类似的受害人道歉,最让人记忆犹新的可能是延安城管踩踏商户头部事件,被踩当事人曾发出公开信,认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并痛惜因其被打事件“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据彼时新华社的报道,那封以受害人名义发布的公开信,也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
  思想工作是个传家宝,这神奇功效可见一斑。在一场备受关注的“深夜强拆”案中,政府对未签订拆迁协议的住户做了哪些“工作”,颇值得深究。如果做思想工作果真这般神效,为何在大费周章的“深夜强拆”戏码上演之前,工作不去做,或者做不通?虽然说法可能不同,但各地在处理所谓“钉子户”的问题时,有些做法却可能是相通的,比如“通过亲属”来做工作。不少地方通过亲属连坐的方式达到拆迁目的,一直屡试不爽。
  强拆发生之前,或者说强拆事件成为新闻焦点之前,拆迁问题还多少算一场涉及产权转让的博弈,尽管谈判双方的力量一直不对等,其中一方手中握有随时“深夜把主人拖出去,房屋强拆之”的能量与冲动。但在强拆发生之后,尤其是外界的密集关注之下,强拆事件更多会成为地方政府危机公关的舞台,由此而出发所做的各种“工作”,最终促成的受害人出面认错、道歉,只能说是副产品之一,主要目的还在于尽最大可能平息因强拆事件而起的外界关注,化解政府的形象危机。
  “深夜强拆”这种事,一旦发生便意味着原来应当平等主体之间谈判解决的征地纠纷,已然涉嫌严重刑事犯罪,需要司法介入查处,并按照现行《刑法》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认定,最终做刑事追究。但在现实中,非常多的强拆行为,与地方政府的纵容、放任不无关系,未达成拆迁协议且动辄暴力相向,甚至对被拆迁者冠之以“钉子户”的称谓。而事实上,相较于每一位公民的合法财产权,拆迁协议的达成,须经由平等协商的方式实现。在未达成协议之前,以拆迁方视角出发的判断“钉子户”成为一种阻挠、障碍式的存在,甚至出现单方面口径中的所谓“漫天要价”指责,不仅不负责任,而且人为激化了矛盾。
  相较于其费尽心思“做工作”,让强拆事件的受害者“认错”,从根本上反思权力主导下的拆迁困局,以及这些年来因拆迁所引发、所积蓄的各类纠纷矛盾,才真的是技术活,而且也更考验施政者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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