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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无奈受贿”实属“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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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2 16:3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受领导—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所托,为其亲戚梁有灿在承接工程中行方便,花都区赤坭镇委原书记毕天星收受了梁有灿的贿款15万元后,尽心帮忙,为替对方协调处理关系,自掏腰包近8万元。对于受贿,其称是碍于领导的面子,“矛盾又无奈”。记者昨日了解到,毕天星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7月8日广州日报)
  实际上,随中央反腐决心的增强、力度的加大,被揪出的贪腐蛀虫也越来越多。但其中却总有一部分人,死到临头还心存侥幸,以为靠耍耍小聪明,找点小托辞即能帮自己逃脱贪污腐败罪责。诸如,近日因收受贿赂而被曝光的花都区赤坭镇委原书记毕天星便是这样一个反面典型。明明是自己立场不稳、见钱眼开,却还假装无辜的说自己收钱时很矛盾很纠结,这样的落马贪官究竟是否“真可怜”恐怕也是不言自明。由此,不难发现,贪官“无奈受贿”实属“黑色幽默”。
  或许辩解自己于无奈之下受贿的贪官在伸出罪恶之手时确实受一些外在因素推动,譬如上级领导对其施加的压力,周边同僚对他的旁敲侧击等,但是在清廉还是腐败的大是大非面前最终站错队的责任还在该官员自己。试想,倘非他自身想腐,又怎能为了溜须领导而“无所顾忌”的踩上党纪国法红线?在查贪治腐风声如此紧张情形下,其胆敢拿政治前途、人身自由做“赌注”恐怕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财迷心窍”吧?在物质利益驱使下,管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贪婪私欲,又岂会不落得“人财两空”结局?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公职人员收受贿赂不管是出于自愿还是无奈,只要触碰到政策法规高压,就一样“罪不可恕”。即便监管部门一时打盹,让少数狡黠无比者一时逍遥法外,那也终究会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既然贪官难逃恢恢法网,又何必再做无谓挣扎,倒不如诚诚恳恳认罪,老老实实担责,兴许还能因良好认罪态度而为自己减轻些许罪责。既是这样,那些已经落马和将要落马的官员也是时候该认清现实、端正态度了。相信,唯有如此,才能让“无奈受贿”这样的“黑色幽默”真正淡出公众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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