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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大代表面斥局长”能否复制 [打印本页]

作者: 有情人    时间: 2014-10-12 16:53
标题: “人大代表面斥局长”能否复制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人民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堆积了两个月的医疗垃圾,经多方协调仍无人管,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将时任市卫生局局长请来,人大代表面斥局长,问题3天内得到了解决。面斥局长的榆林市人大代表叫黄晔。(《华商报》8月25日)
  没有一腔正义感和责任感,黄晔不会面斥堂堂市卫生局局长。人们有理由向黄晔致敬。诚如其所称,“人民选你做代表,就是对你的信任,你必须竭尽所能依法履职。”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人大确实可以罢免,既有先例,更符合法定程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官员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被人大罢免不是天经地义吗?
  不少网友在激赏黄晔同时,也表达了期待:人大代表们,敢不敢像黄晔一样面斥官员?!其实,有什么不敢的?如果官员乱作为,人大代表敢于发声本是职责,选择沉默就是失职。从网友的集体期待恰可反证出,敢面斥官员的人大代表还不够多。如果成了常态,黄晔斥责局长也就不会成为新闻了。
  人大常被人视为“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这显然是一种误读。但是也不能否认,一些代表确实缺乏身份意识和履职动力。几年前,广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向缺席代表开火,“有些代表也喜欢在开大会的时候安排自己的事情,利用开大会的时候干私活,这种现象不好。我们自己都吊儿郎当,一盘散沙,怎么去监督别人?”
  除了参加每年的两会,按规定,人大代表在闭会之后,还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向国家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广泛联系选民,了解政府和“两院”各方面工作情况,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等等。简言之,人大代表就应该像黄晔那样做,针对医疗垃圾两个多月没有焚烧,听群众反映后,先去现场查看,接着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遭遇各部门相互推诿,没人出面处理,便将此事反映到榆林市人大常委会。
  这些程序一环扣一环,令人感慨万端。我们既看到了一名人大代表的热忱和责任,也看到了人大的威力,见识了法治的力量。类似垃圾未焚烧影响居民生活的事,在很多地方都常见,职能部门踢皮球的现象也常见,只是有些代表没有关注罢了。而黄晔令人感佩之处就在于,她倾听民意并负责任地履职。
  还应该看到的是,面对黄晔的反映,榆林市人大常委会态度积极,召开座谈会并令卫生局局长到会。如果没有这个关键环节,一切也许都将归零。
  黄晔敢于面斥局长,与她的身份有关,也与利益相对超脱有关。今年44岁的黄晔1988年下岗,2003年开始在社区工作,2005年至今一直是人大代表。她未担任一官半职,不怕得罪人,而且经历上接地气。敢于为民代言、承担使命的代表才是好代表。每个代表都像黄晔一样当代表,“人大代表面斥局长”才能复制。官员才不敢不作为、乱作为,毕竟斥责背后是问责。这是人大的分量,也是民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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