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垣文苑

标题: 政府管理寺庙不能以收钱为目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心中的歌    时间: 2014-10-12 16:44
标题: 政府管理寺庙不能以收钱为目的
  “盘龙寺的功德钱、信众捐款,纸火店、素食堂,都是管委会在收取和控制”。这是矛盾的。前者是要改造寺庙文化,使其朝政府规划方向发展。后者是希望寺庙香火更旺,繁荣寺庙文化,以便赚取更多的香火钱。
  短期看,政府确实有利可图。既收了香火钱,又利于寺庙改造,创收了G D P。规划上可说得更漂亮了,年终总结也更有话可说了。
  但长期看,寺庙文化被破坏,建筑不伦不类。它破坏了人们内心对宗教文化的向往。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因为政府的改造引发僧众的对抗,构成社会管理危害,对政府形象造成坏的影响。
  大多数寺庙管理都存在这种问题。之所以如此,是政府不尊重文化发展规律,将文化当成赚钱的工具。在他们看来,寺庙文化本身需要改造,一是寺庙内部建设需要改造,要符合现代化要求,二是随着寺庙的现代化改造,内部仪式也要改造,与现代化建筑相适应。在他们看来,信众来到寺庙,不是来寻找慰藉的,大多是内心空虚,钱多作祟。赚这样的钱简单明了,于是将寺庙文化朝自己喜欢的方向、有利于赚钱的方向改造。
  不排除有些人出于功利心态来寺庙上香,但终究满足功利要求的寺庙文化是不可持续的。说到底,寺庙不是用来满足功利需求的,它也满足不了功利需求。相反,一些寺庙的功利设计,徒增社会的戾气。人们到寺庙游玩、上香,总被一些功利行为引导,目的是骗取游客、信众的钱财。这些活动,不但不能使人们的心灵得到慰藉,相反,增加内心的厌恶,歪曲人们对宗教文化的看法。下次,很多人就不再来了。
  从文化的社会效果看,毫无疑问,正常的宗教文化抚慰了社会戾气。整体看,它中和了社会的功利心态,使得社会追求功利中有一丝平和。从社会内部看,它抚慰了一些浮躁的心灵,使社会更和谐。宗教文化的作用固然与传统有关,也与其在社会中独特的文化形态有关,政府一味对宗教文化的改造,破坏了它的独特性,必然破坏其应有的社会功能。
  对政府而言,寺庙并不是不要管理,而是不要为赚钱目的管理。更不要一面希望繁荣香火,从中牟利,一面破坏原有的宗教文化。寺庙管理应充分尊重寺庙的文化自主性,要符合其社会成长规律。通过管理,更好发挥其本应有的社会功能,既繁荣香火,带旺社会,又抚慰人的心灵。这是政府管理目标所在。对僧众来说,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乐得在里面传教,也不会出来生事。对政府管理何尝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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