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多靠自筹,其中以罚没收入为主。今年来,该单位罚没收入锐减,在岗不在编人员已连续5个月未发放工资。(8月22日《西安晚报》)
“以费养人”的“执罚经济”并不鲜见,在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相对混乱的时期,“机构膨胀”见怪不怪,很多执法单位的编制数与实际人数,相差数倍甚至十数倍。严重的冗员不仅成为地方财政的沉重负担,也成了“三乱”的强大推手。自然,要解决“三乱”问题就必须从裁汰冗员开始。不过,由于“执罚经济”大量存在,为以费养人创造了条件。时下物价局“罚款生存”难以为继,其实也说明了“执罚经济”终将步入穷途。造成这种现状固然有历史原因,在某种意义上讲也属于社会进步下的必然结果,并释放出多重积极意义。
一者,可以说明遏制“三乱”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直以来,治理“执罚经济”成为国家职能调整和治理规范的重要内容,相关的禁令出台了一个又一个,尽管像“公路三乱”现象还依旧严重,吃“排污费”和“社会抚养费”还久治未绝,然而整体上还是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二者,可以说明执法和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正如该区物价局所分析,“市场越来越规范,查处违规的情况减少,行政执法程序越来越规范”显然是重要因素。同时加上长期的市场治理以及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对行政执法也产生了倒逼作用。
三者,物价局“罚款生存”难以为继为其他地方提出了警示,并正视时下的“执罚经济”生态。尤其目前严重的“公路三乱”和环保乱收费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时下,当物价部门陷入困境长达数月发不出工资,既会引起地方政府对此的重视,也会让类似的人员产生紧迫感,由此带来更多的思考,对于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从某种意义讲,“靠山吃山”的既得利益,说明对权力的约束越有力,行政执法也就越规范,解读出其间的积极意义,才能增强全民信心和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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