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福建省高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2006年,2名幼童因食物中毒死亡,12天后,念斌被认定投毒。此后8年,念斌4次被判死刑,但他坚称遭刑讯逼供,3次上诉,终被判无罪。
如果检索念斌的苦难8年,我们似乎可以提炼出一连串令人神伤的数字。当地公安机关仅仅12天,就在关键性证据存在诸多漏洞的情况宣告破案,并因此“神速”破案而获得嘉奖。而这却是以一个无辜者的命运为代价。
念斌投毒案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被告人念斌先后4次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次被撤销判决,最高法6次批准案件延期审理,以致该案成为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最受关注的悬案之一。当地高院在最高院发回重审后,依然六度延期审理,难以想象的是,如果不是最高法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不肯放过案件的疑点,并最终督促地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那么这场马拉松式的案件审理何时到头?身陷囹圄的念斌是否要熬白了头,才能获得自由?
19世纪英国政治家威廉·格拉德斯通有句名言: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受到不公对待的人,在等待的过程中虚耗时光,在黑雾中寻觅不知是否还存有光明的方向,一个人以及背后的一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所有与之有关的亲人在奔波中透支着身心。而我们又总是说,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念斌案最终有了真相大白的一天,幸运的是念斌等来了8年总念兹在兹的公平和正义,他也还有时间去追索更多的权利,比如国家赔偿,比如用自己的遭遇树立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执法者如果不能坚守法律本位,将会造就多大的灾难。
然而,我们必须说,念斌案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诚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十倍于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河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污染水源。” 念斌案带给社会的最坏示范是对法律信仰的损害。当某些司法者放弃了法与善的职业信仰,在念斌案屈从于各种所谓的外部压力,甚至为了谋取私利不惜违背基本的法律准则,用破坏法律的手段去“执法”,法律不仅被这些执法者所遗弃,也在公众的担忧和疑虑中无声无息地流失。
如果执法者不能身体力行,将法律作为价值维系和自我追求,法律本身具备的感召力量和指引方向,就会在民众中遭到质疑。8年来,念斌案所带来的法律信仰损耗账单,是需要用更多的投入去弥补的,这就是念斌案的后续正义。念斌最终被宣判无罪,然而除了归还念斌的权利和尊严,提供国家赔偿之外,更应即时启动问责机制,对于念斌案中渎职违法的责任人一一追究,决不轻饶。这不仅是为了念斌个人,更是确保全体公民权利不再受到肆意伤害的唯一之道。
念斌案的警钟长鸣,理应被司法者所牢记,别再让法律成为迟到的正义,别再让下一个念斌案出现。从这一刻开始,让法律成为所有案件侦破、审理永不缺席的最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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