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垣文苑
标题:
书法与中国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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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情宣言
时间:
2017-4-6 08:46
标题:
书法与中国绘画
书法与绘画同处美术格局,有同有异。首先,书与画之同甚多,甚至同心、同源,若兄弟,若姊妹,喻为孪生亦不过。所谓同心,即书法和绘画都缘表达人类内心世界的精神生活而成为艺术。西汉扬雄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 ,虽是从书籍、文章谈起,但后人衍义于书法,亦可谓误读而有理。东汉蔡邕曰:“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亦是从于心之意。古代画家屡有画者从心之说,此乃书与画等艺术之共同规律。
所谓书画同源、同体,乃言书法凭藉之文字与画之起源初始难分。造字之条例“六书”虽说法不一,但总有一为“象形”,且多将象形列于首位,故古人认为:“夫书画本同出一源,盖画即六书之一,所谓象形者是也。”“况六书首之以象形,象形乃绘事之权舆……书与画非异道也,其初一致也。”中国书法文字之象形性使其成为与绘画同体、同源的基础。
中国书法与绘画的依存关系进一步而言是同法。谢赫“六法论”之第二谓“骨法用笔”,后人进一步阐述了笔法与书法的联系。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论》说:“夫象形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故工画者多善书。”赵孟頫曰:“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唐寅曰:“工画如楷书,写意如草圣,不过执笔转腕灵妙耳。”他们从绘画题材之造型、质感等层面将楷书永字八法甚至特殊书体、书风与绘画的联系引入了画法的丰富性与书法的具体同一性。其余如按提、方圆、刚柔、虚实、巧拙、苍润、疾徐等关系,是书之法,亦画之法。
待文人画起,不仅讲究书法用笔之法,亦讲究书法用笔之味道、格调与写意性绘画的同一性,此可谓同格。唐代张彦远论书画同法时,曾以“气脉通连,隔行不断”的一笔书与陆探微“连绵不断”的一笔画相提并论;认为“张僧繇点、曳、斫、拂,依卫夫人《笔阵图》,一点一画,别是一巧,钩戟利剑森森然,又知书画用笔同矣。”这事实上已由“法”的层面进入势、气、味、格层面。唐孙过庭赏前贤书法,有一段绝妙的形象思维联想:
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
这种观书的通感性联想,由书法而进入自然形象、造化意境,不是法的层次,而是意味的层次,美学的层次。绘画用笔所期求的屋漏痕、锥画沙之效果,点如高山坠石、美女簪花之形容,笔质干裂秋风、润含春雨之难度,浑厚、苍老、逸雅诸格调是书格,亦是画格。
综论之,书画同源、同体、同材、同法、同格、同心,相通之处甚多。除上述诸点外,书法的结构、章法、疏密、空白,书法的节奏、韵律、气韵同样是绘画形式美的因素。中国的书法和绘画都讲程式性,同属形象思维的艺术,同属视觉艺术。过去我们讲书法艺术和绘画艺术的品位,今天讲视觉冲击力和视觉感受,无论如何,它们都需要通过视觉传达出来,通过造型性显现出来,而同归于静的、造型的美术。
书与画虽同为兄弟,却有诸多相异性。它们分道扬镳之后,书法对中国画有重大的影响,因为形式、立意最后都归于用笔。由于书与画的共性和中国文化的特殊性,历史上出现过很多同时是书法家和画家的人物,尤其从宋代苏、米、赵佶到赵孟頫与元四家、董其昌与明四家,从石涛、八大、扬州八怪一直到吴昌硕、齐白石,他们兼长书画有很多书画相通的心得体会。唐寅认为:“工画如楷书,写意如草圣”。徐渭说:“草书兴而有写意花鸟画”。吴昌硕说:“我平生得力之处,在于能以作书之法作画”;“直以书法演画法”;“时以作篆之笔,横涂直抹”。吴昌硕作为画家同时是诗人、书法家、篆刻家,篆刻的金石之气、金石之力,篆刻的分局布白和绘画的道理也是一样的。齐白石说他的印第一,诗第二,书第三,画第四,也有时说他的诗第一,印第二,书第三,画第四,总之是把画放在最后,可见书法等画外的学养对一个中国画家是多么重要。黄宾虹牢记其师教导:“画须笔笔写出”,终身得益于此。潘天寿说:“书中有画、画中有书”,“知画者必知书”,“画大写意之水墨画,如书家之写大草”。李苦禅甚至说;“书至画为高度,画至书为极则。”当然,书法与绘画不仅是笔法相通,更重要的是它们在美学上的联系,对韵律、节奏、意象、笔墨的共同追求。书法对绘画的影响,并不仅是绘画的基础修养,而同时是艺术家塑造艺术个性和形成艺术流派的重要因素。如碑学之兴对近代的中国画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代表性人物是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碑学在中国文人画的转换当中,对文人画实现由阴柔之美向阳刚之美的转换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中国书法与绘画的这种内外联系,不仅书画实践家深有体会,学者们也旁观而益清。如宗白华有《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专论,评论书法用笔、结构、章法中透析的美学及其与中国画的共性,如言:中国画里的空间构造,既不是凭借光影的烘染衬托,也不是移写雕像立体及建筑里的几何透视,而是显示一种类似音乐或舞蹈所引起的空间感型。确切地说,就是一种“书法的空间创造。”
林语堂认为:“由于书法代表了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它与绘画的关系,也就恰如纯数学与工程学或天文学的关系。”他在论述中国绘画的“抒情性”特殊传统时,认为这是“两种反对”的结果:其一是反对将艺术家笔下的线条束缚在所画客体上,其二是反对照相机式地再现物质现实。中国书法帮助解决了第一个问题,中国诗歌则帮助解决了第二个问题。
他们的观点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重视书法于中国画的意义。
另外不可忽视的一面是,中国的书法艺术也程度不同地影响了古今中外的其他艺术品类和艺术形式。林语堂视书法为“中国美学的基础”,书法的“韵律、形态、范围等基本概念给予了中国艺术的各种门类,比如诗歌、绘画、建筑、瓷器和房屋修饰,以基本的精神体系。”当西洋绘画传入中国之后,中国画家画油画、水彩、水粉就和外国人不一样,造型观念不一样,有笔法意识,讲究笔触。中国古代的木版水印画,古书里的插图,那种斑斑驳驳的金石味,何尝不是受金石书法的影响?所以我们中国的版画和中国的篆刻、书法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今天出现了抽象艺术的时候,书法亦被当作一种艺术符号频频出现,笔意的节奏感带来的影响更加强烈。书法的文字符号和书写形式甚至对中国的设计艺术、服装艺术产生了影响,成为所有的视觉的、造型的艺术欲求保持民族风神取之不尽的文化资源。
由于书法和绘画的这种密切联系,历史上出现一大批同时是书法家、画家的人,因此也有了书家画和画家字。书法家看到画家字可能觉得缺少临摹的功夫,没有出处,不太规范,是画字,但画家字对书法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苏轼、米芾、董其昌、石涛、朱耷、金农、郑板桥、黄慎、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李叔同、潘天寿、于非闇、李可染、陆俨少……他们在造型性、空间处理、笔墨变化方面赋予书法以新风、新意,甚至于屡创新书体,个性特征更趋鲜明。因为吴昌硕对石鼓文有误读否认其篆书成就是不公平的。因此,画家习书,既得益于书,亦丰富了书法的表现力,在造型性、空间性、构成性和笔墨的丰富性上反影响于书法,甚而为此出现了金农之漆书、郑板桥之六分半等新体。
但是书法和绘画为什么会分道扬镳?画中有诗,诗中有画,但画还不是诗,诗还不是画;书中有画,画中有书,但书还不是画,画还不是书,它们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关系,却又有巨大的差异。如果书法是直接书写文意的话;画是间接传达文意。书法以字造型,它与物象的联系在想象之中,在韵律节奏之中;绘画需要直接诉诸于形象。中国书与画均有抽象性、意象性特征,书法从绘画的角度讲是抽象的艺术,从书法依附于字、依附于各种书体的角度来讲,它又是非常具象的艺术;画则直接相对于物象而有具象、抽象之分。书法的色彩比较纯粹,纯粹是中国的黑白;中国的绘画在文人画之后才以水墨制胜,在这之前有相当漫长的重彩时期,也可以说今天是色彩和水墨两相宜的时期。绘画与书法的章法是既互有参悟又互有区别的,但书法的章法出于文意与书意,绘画的章法则缘自物象造型和主题、精神之表现。书与画之间有可能出现边缘性的艺术,但书法抽象到没有字形依据,就不叫书法了,可以叫抽象艺术,由此看来现代派书法与现代派绘画仍然是有界域的。
书与画有同有异,善于把握其同异,书画均受惠。忽视其同,则缺碘少钙。不察其异,则相互混淆,难扬其长。概言之,中国书画之内在联系及各自的独立性,中国书画相辅相成地同属美术格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笔巨大财富,是中国造型艺术独立于世界艺林的重要因素。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文化背景下,在世界化的现代、后现代艺术同化的情境中,中国书画的关系将是使中国民族艺术在当下和未来的演化中保持其独特性的凭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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