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风暴雨式的吏治整顿让官员财产公开有了落地的空间,哈尔滨市以省会城市的身份加入试点的消息,则再度挑起了舆论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期待。
有媒体借这个契机盘点了近年来各地试点的动态,情况看来并不乐观。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各地都遭遇了层层阻碍,多数昙花一现。若考虑到“财产公开”的本土性和局限性——基本局限在科级层面、公开仅限于单位内部,试点的意义更要淡的多。
与这种改革的缓慢相对,公众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唤则越来越急迫。但凡对近些年的舆情有所关注的人都会发现,“财产公开”是媒体话语中最高频词汇之一,所有对热点反腐事件的反思和追问,最终都无一例外地在这里合流;所有关于中国政治改革的对话和探讨,起首往往都从这里切入。虽然被舆论和社会情绪踢着屁股的官员财产公开迈步如此缓慢,但从社会意识的角度讲,服从和接受现代政治伦理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潮流。
正因如此,现在一些阻挠的声音已慢慢柔化成为一种财产公开要“慢慢来”、“条件尚不成熟”的论调,并和真正的、理性谨慎推进改革的声音混杂在了一起,一方面在尽量拖延财产公开制度化的进度,另一方面又污染了理性的声音,反向上更将公众的情绪推到了临界点,正隐性地破坏着达成合理共识的可能。这种论调,其实可以看成财产公开的阻挠力量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应。
不止官员财产公开,近些年来,每一项剑指利益集团的改革几乎都遭遇过“条件还不成熟”的说辞,不动产登记制度如是,收入分配改革也如是。中国改革走到今天,改革的执行者与改革的对象已经成为了重叠的集合,阳奉阴违几乎是必然出现的现象,用“渐进式改革”理论偷渡缓兵之计的情况,已成利益集团的理论护身符。若按这个论调,官员财产公开永远等不来“成熟条件”。
实际上,在反腐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的今天,正是推进这些基础性制度的最好时机,所谓“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即是此意。包括“官员财产公开”在内的基本制度的落地,不仅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支点,更能明确反腐的意义,保证其迈向现代法治政府的价值指向。有这些制度的及时跟进,今天的反腐才能突破传统整风和群众运动的范畴。
无论官员财产公开最终采取哪一种步骤,是从试点地区向全国拓展,是从基层向上层推开,还是从新入职、新提拔的公务员开始,都应有紧凑可行的时间表,最终将试点经验吸纳到法律法规中,以立法方式明确“官员财产公开”的申报对象、范围、程序、审查、监督、惩处问责。简单的说,政改可以是渐进的,但每一步都应该有明确所指,并与下一个链条环环相扣,不能让“条件不成熟”成为政改拖延的借口,更不能让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仅在基层、在某地方、在某一特定群体的层面徘徊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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