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垣文苑

标题: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首淫诗 [打印本页]

作者: 真心真意    时间: 2015-9-3 07:11
标题: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首淫诗
  着名淫诗《野有蔓草》,是以男子的口味,写陌生男女邂逅相遇,彼此爱慕,野合同居的故事。诗曰:“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婉兮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首淫诗
  正如曹雪芹自叙:《红楼梦》“大旨谈情”,诗经之《十五国风》其实是“大旨谈性”。这里有一个特别需要说明的小问题,便是诗经时代,性情不分;所有的情诗,都是情欲的表白与呐喊,没打算“发乎情止乎礼”。

  从《周南.关雎》开始,爱情便意味着性的结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喜欢淑女,接下来要做的事便是为将来两人的婚礼做筹备。这意味着,爱悦等于婚姻的建立,这是君子与淑女建立合乎礼法的性关系的蕴藉说法。表现更鲜明的是《召南.草虫》,这种因有情而求欢的势头便喷薄而出。

  《草虫》是以女子的口吻,谈两人同心而离居的思念之苦;于是一得到相遇的机会,便行男欢女爱之事,痛苦方得稍稍解脱平服。诗曰:“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我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搁今天这样的开放社会,也不免要赞一声“豪放女”,但是,当时,不过是平常叙事耳。爱悦求欢,身心满足,毫无惺惺作态,坦白自然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令人震惊。这只能说明,在当时,人们并不认为“情欲”是可耻的。爱人便意味着身体的爱悦,并非后人唧唧歪歪胡诌的“我爱你沧桑的老灵魂”。男女之情,就是身体情欲这回事,不是灵魂沧桑那么回事。

  着名淫诗《野有蔓草》,是以男子的口味,写陌生男女邂逅相遇,彼此爱慕,野合同居的故事。诗曰:“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婉兮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诗人坚定地认为:“我爱你,我便需要得到你的慰藉;我爱你,你便肩负着给予的义务。肉体的结合才使灵魂安妥,你我的结合才是人间的幸福。”而另一方呢?不消说,那自然是“同情地给予”了,并且双双成家去也。

  《野有死麕》说得更直白。诗曰:“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男子的猎物与聘礼,和女子的如玉肉体相呼应。一方面写出了对性关系的渴望,一方面也写出了对女子的爱慕。你能说他只为了得到她的肉体,才去打猎送礼的吗?你能说他的爱只是肉欲的渴望而非情的深挚吗?古人恐怕理解不了这种冬烘责备。得到和给予幸福的实质内涵,就是对两人间性关系的追求,统统是肉体性的欢乐,绝非后世的精神恋爱。

  《桑中》是以男子的口吻,讲述姑娘们如何多情对待自己的情人。见而悦之,约会上宫,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想彼时的两情缱绻。当然,人生自古伤离别。如果有情,身体的物理距离,自无法割断感情的联系。《伯兮》仿女子口吻言曰:“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分离使得感情更加坚贞,连形象都顾不上了,因为一切的花容月貌精心打扮,都是为了讨心上人的欢喜。而心上人远别天边,这女子情愿得相思病,“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爱情不能持久,男子喜新厌旧,女子固然也有薄情寡义之时;彼时的男女,也各有怨言。如《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感情的疏离,带来的是性关系的断绝。性关系与感情的不可分割,在《江有汜》中,男子薄幸,结果是男主人与小妾性关系的断裂。思妇孤影相吊的悲伤,到了《金瓶梅》时代,便是潘金莲式的偷情。大雅之书《红楼梦》中小红贾芸简单的密约赠帕,被偷听的薛宝钗搞得意味深长,其实没有实质性接触,却搞得很严重的样子,颇令读者失望。

  本来,社会越发达,人应该越有自主性,但是,不。越到后来,人类越发性情无法统一,古今中外概莫例外。性情不分,也许正是黄金时代的投影,情爱与肉欲统一,爱的渴望夹缠着性的需索,性生活必然连带着感情投注,感情的滋润使得性趣盎然,性的结合填充了感情的苍白。非仅《国风》,通部《诗经》中亦然。我们约略知道了《诗经》时代的性情不分;至于情性分离,灵肉相悖,那是让古人瞠目结舌之外难以理解的现代病,除了思想和言谈的时髦,另有一种让世间男女更加昏迷沉醉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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