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个够 发表于 2017-3-25 08:58:34

书法审美的历史性与人文性

    书法的载体是文字,当原始文字出现的时候,它只是一种实用的语言记载工具而已,无所谓美丑。美与丑是人们感受的产物,当我们的祖先不再满足于文字只是一种单纯记录的时候,他们所追求的“美”便应运而生。文字字形(书体)的历史变迁与发展充分说明了这样的“审美”进化:甲骨文的直率→大篆的粗犷→小篆的曲折→隶书的方正→楷书的规范,这种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就是人们欣赏书法美的一系列升华。从形式上看,实用文字章法的排列从零乱到次序的转变,从大小不一到整齐划一的统一,无不昭示着一种整体风范的不断进步。在秦统一之时,我们已经看到了李斯那工整小篆所表现出的工艺性与装饰性极高的艺术魅力了(其实在此之前的《石鼓文》就已相当惊人)。由此我认为,书法作为一门实用的艺术形式为人们所欣赏实际上从文字产生那一天起就随着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产生了。
    由于大众的审美趣味,文字书写约定俗成的工整性和规范性成为书法最为广泛的美学基础,也为后来的书法风格的开拓建立了根本的依据。
    当文人士大夫耽乐于谈经论道,如痴如醉地玩弄笔墨的时候,这种规矩开始为他们感到不再满足。随着哲学思想和文学创作发展的影响,一小部分有闲阶层开始把文字的书写作为一种凸显个性,张扬才情的手段,于是孕育了行书的华丽、优雅,草书的奔放、缠绵。此时,书法开始具有了极大的表现性,而书法欣赏则透过书法作品本身,再现书法家的灵性与品格。右军的华贵风范、大令的典雅气度、伯英的通达神采、癫张狂素的潇洒性格……无不展示着书法的永恒魅力,书法欣赏也迈进了一个更为高级的层次,当然,这种层次已经呈宝塔状排除了很大一部分欣赏层面了。
    书法最终成为一门独立艺术和奢侈品,也最终完成了它多层次的欣赏面和审美的多元取向,它把长期的实用文字的书写退居其次,而把外在的形式和笔墨的艺术表现推到了首位,人们不再关心它所书写的内容如何。而是通过线条的起伏、直曲、疾徐、枯润所表达的形式内涵来达到一种审美愉悦,从而产生一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欣赏空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书法审美的历史性与人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