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人 发表于 2016-8-1 07:30:50

清浅人生

本帖最后由 天地人 于 2016-8-1 07:33 编辑

       那一年,我十九岁,人生刚刚好的年龄,我家院里的杜鹃繁茂的开放了,好像从正月一直就开到了三月,我走在三月的风里,并不知道彼时的我,是一株恬静又清的芙蓉,我开的娇羞又云淡风轻。       那时,肯定是不知道人生多磨难的,只是,高考失败的落魄让我低到尘埃里,不肯抬头,也抬不起头。       我茫然的飘在风里,像柳絮,也像雪,孤单,清高,太阳一晒,我就化了。复读,对我来说,就是海,或者火,我怕,怕又一年的苦读我的数学会考到零分,而我昏昏沉沉的脑子里,孤苦到一片无边的海,我一直沉一直沉,溺    水的无力和虚脱,让我怕到死。无论如何也不敢再去踏进补习班。       我停留在张贴着广告的电线杆前,我看到有一则招聘打字员的广告。我把广告扯下来,像古时的能人揭了一张皇榜,要么献艺,要么献宝,献计,献策,献诗文,总之,金銮殿上肯定是要闹一个沸腾。而我揭了一个地址,一个联系方式,一个招工的要求。不知道我要去见的老板是何等尊容。而我自己的心里沸腾到一夜无眠,为即将要开始的工作和人生,我是那么惶惶的惧怕。       我去招工了,我站在一间打印部的门外,我不敢走进去,我一直都只是走在家,学校,回家的路上,除了这些,我对什么都陌生。有人招呼我进去,那是一个中年男人,高大,还有点英俊,目光很冷,就算笑着,我也能感觉到到自己手脚冰凉,可那时正好是夏未,还有二十二个秋老虎正在虎虎生着热气,看到那个人,竟是冒冷气。后来,想想,原是自己怕生人,换一个人,我依然是天寒地冻。我答了一份很简单的语文试卷,用那种试题考我,竟让我有一点被看轻的感觉。还写了一篇为何要打工的作文。我使不出的力气就都全散发在了那篇文章里。冷冷的老板,看完试卷,眼睛里盛开了阳光和笑,他说,我被录用了。       我得告诉爸妈我要去打工了。可是,爸妈回到他们的单位去了,那个沙漠城市,不知道有没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美丽。我的记忆里,只是怒吼的风和敲在玻璃上的沙子。       那时没有电话,写一封信大约要一个星期才能收到,爸妈再回信,等收到,黄花菜就凉了。我给自己做主了。我收拾行李,去一个离家很近的城市去培训学习,我没有钱,那个老板说先垫给我,等我工作了,在我的工资里慢慢扣除。       我一个人的住地离打字培训中心很近,也是最便宜的房子,我不敢睡觉,就在夜里用桌子顶了门,用功的记背着五笔字型的字根,拆每一个汉字的偏旁。同一期培训的三个人,我自然就是好的那个。我看到我的老师在键盘上飞翔着打字,我就崇拜的五体投地,她剪了一个好看的娃娃头,她的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我喜欢。而在键盘上打字,是那么优雅,那么美好,又像弹琴,又像唱歌,那种状态我也是喜欢的。       学两个小时的打字,就得孤苦的回到旅社去,街上一家音像店里总是放着一首凄凉的歌,《风中有朵雨做的云》而那个唱歌的女人是真的把伤心落寞唱到了我心里。听那歌,我眼里就有泪涌出来。我想妈妈,想妈妈希望的大学我考不上,自己又做主把自己投放进了一个未知的处境,还有,这里,我谁也不认识。       在陌生城市的街头,碰到了娟,那美好的女子和我要擦肩而过时,突然惊醒,我愰惚如在梦里。有了娟,一切都好了,她也是来学习,不过,彼时,她打字的技能已经可以在键盘上任意飞翔,她是另一家打印中心派到这个城市学习印刷和新技能的。       她对于我,就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好在,就这样遇上了,就这样搬在一起陪伴了,感谢命运的相遇,感谢幸运突然的降临。两个年轻的女子,彼此做伴的人生,纯粹的美好,好到往前看,往后看,都是春风吹过的明媚。       娟说,让我去他们的打印中心,我一天都没给我揭下榜文的老板工作,就是那么的抵触着不想去。也许,遇不到娟,我肯定就去了。可是,我必得是要和娟在一起才不会那么哀怨,那么好的青春,我不知我在哀怨什么。       我去辞还没有开始做的工,给人去还钱,老板冷到冰点,我是背信弃义的人,我理应被人横眉冷对的。       老板没有多说什么,亦没有难为我,可我白色衬衣里是满满的汗。知道,这一生的开始,如果是自己的错,就算没有人问责,自己能过的安然是最不容易的。而那个老板,冷着脸送我出门时,竟很温和的说,女孩子是需要伴的,你们那里人多,你去那里更好。我突然就不想走了,让一个人心甘情愿的留下来做事情,原来要的只是一个理解。可是,我已经一只脚迈出了那个门,出尔反尔就不再是背信弃义这一个罪名了。       我们的打印部,是一个股份制的企业,刚开始和兴起的一个新名词。我们四个女孩子,一个多么强大的打印团队,我们几乎揽了全县所有文字的工作,我们做的那么好,高兴的做着事,加班是一贯的事情,我们有时忙到凌晨三点才完成工作,一个单人床,我们四个人搭上椅子横着睡,我们的枕头就是还没有拆封的打印纸。那么希望睡眠的我们,却还是不肯睡去,我们在临睡前总要模仿我们某一个有意思的客户,把他们说的话再添油加醋润色一下,就是一个小品了。那么婉约的我,在这里,竟是那么好的演员。       我没有时间看书,我只忙着码别人写好的字,落榜的伤就在那日日夜夜的忙碌中淡了,我心里似乎有了一片很大的晴空,晴空里种着美丽的向日葵。       我们的客户,大多都是单位里的文秘,他们都特别会装,装成干部的样子,知识分子的样子,好像很得意,他们那些人,多想让我们用崇拜干部的眼神看一眼他们,我们却偏偏就不看。他们一装,我就想笑,讥笑。       有人给我们经理告状,说我骄傲,经理找我谈话,也不严厉,说我们是服务行业,微笑面对客户是第一位的,客户就是上帝。他没说完,我就笑的一踏糊涂。经理摸不着北,大了声音训斥我:“笑什么?你莫名其妙,农村里只有瓜女子才见啥笑啥”,补充一句:“你给我解释清楚”。我不笑了,很正儿八经的说:“谢谢你让我见到了上帝的样子”。退出经理办公室,解气的是我。       我们四个女孩子都是花儿朵儿,怎么内潋都是暗香浮动,每每就有人来给这个保媒,给那个介绍对象。烦死烦活的骚扰和琼瑶的爱情小说毫不沾边,更别说发生一次以死相争的恋爱。       那时候喜欢席慕蓉的诗,《一棵会开花的树》自然是看了又看,直到倒背如流:“为了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经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边,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当你走过,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当你终于无视的走过,朋友啊,那落满一地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心里背诵这首诗的时候,伤感到自己也仿佛失恋。       不知何时,他就每天每天出现在我们的打印部里,他也不打印稿子,也不是我们的上帝,他不英俊也不潇洒,当然也不是我们的王子,可他就是风雨无阻地来,来了就当我们的义工,装钉文件我们几乎认为就是他要干的事情。他不来,竟认为他是旷了工。直到他请了媒人上我们家说媒去,我才知道,那人图谋的是我,才勤勤恳恳的为我们的事业添砖加瓦的,他根本就不是雷锋叔叔。       我说,我对他没有感觉,我,一汪泪在眼里掉不下来,又退不回去,脸也就红成了赤色,我又急又气,大男人怎么能这样。这时,他决绝的走出了我家的院子,我似乎感觉一块石头被搬走的轻松。       他阴魂不散,继续在我加班的晚上,在不远处跟着我,像似保护,又像似跟踪,直到我进了院子,关大门,那影子才肯消失。       不理他,他是路人甲,我是路人乙。我是桥,他是路,桥归桥,路归路。       再一次,他们的家长找到上门来,好像我欺负了他们的孩子,一定要给一个交待。这一次,我是真的想和他打一架的。可是,他是那么温厚,温厚到你找不到打架的入口。在闺房单独和他在一起,两分钟,表心意,再怎么死緾烂打,本小姐也不会嫁他,趁早,莫再浪费时间在不可能的事情上,这一次,他不抬头,我看到了如雨的泪水在他的指缝里涌出来。       我的心,有一点疼,为这个大男孩。他已快三十岁,他的感情必是经过深思的,而我,为他心疼了。       突然想起,很小很小的时候,在月夜藏猫猫的时候,有一个小小的男孩,含着泪对我说:“和我好吧,和我好吧”!那个场面又飘过来,是求友谊,这一次,这个大大的男孩,是求婚唉!我出嫁了,满天的雪,我穿着红嫁衣,在雪里,我肯定是一枝梅。轻飘飘地走着,水晶的漆皮单鞋和满天的雪极不和谐,可是,我是固执着要穿那双鞋的,灰姑娘的水晶鞋应该是和我的鞋子一样的。       我被搀扶着走出家门时,回头,我看到了我的爸爸站在风里,白发被风乱乱的吹起,我心里积蓄的泪奔涌,我脸上的妆容被泪水冲的七零八落,心里很空很空。       一首歌在心底反反复复的唱,你是星星,你是月亮,你是爸爸最小的女儿。我这星星,月亮,就糊里糊涂嫁了人妇。       新家在南门的一条巷里,很旧的四合院,住了三户人家,我们家就住了一在土房子。我的新房是单位里的一间公房,白天,我就在这新家里做饭,晚上去单位睡觉。我好像住校的学生一样的被动。单单是那厨房,只和共用的厕所隔了一堵墙,我第一次下厨房,为会生火,也不敢请婆婆教我,我就一直在厨方不出来,却清晰的听见了我们同院住的叔叔上厕所的声音,大珠小珠落玉盘,我几乎是逃出了厨房,心情是鬼丢给我的一件灰披风,我没有饭,我逃回了娘家。       我那么好的家,昨日还是我的家,现在却是娘的家。我不敢哭,这婚是自己结的,也没有人逼我,我哭了,妈比我更难过,我就天真烂漫的笑着,那笑容和我的红嫁衣一起艳艳的开放在娘家的院里,竟生出许多的喜庆。       他对我是极好的,人前装的好自大,背地里我说一,他不二,有时他一个人洗衣干活却能笑出声来,我说他神经有问题了,他就笑的更灿烂,说他能给我洗衣服,原是他梦过的场景,没想到,竟是真的。这样好的一个人,定会给我一个现世的安好,我心里突然就很踏实。       我以为,孕育一个孩子应该是千难万难的,神圣到要去庙里求荷包,给送子娘娘烧长香,还有,可能要去看老中医,吃中药,才可能会有一个孩子。可是,这些,我是一样都没有做,见到菜里的油,我就吐的翻江倒海,婆婆笑的有些欣喜,我可能怀孕了。       我是真怀孕了,我吓的半死不活,我不知道我该怎样做娘,我的孩子就匆匆忙忙来了。他高兴的有些发烧,脸都喜悦成了红色。       我开始很安静,一天天等着我孩子出生,她生出来,要是像哪吒一样张口叫娘就好了。可是,如果真的是一个怪胎又该怎么办?我们在单位的院里打扑克,玩升级的时候,我的肚子就猛的动了一下,我吓出了冷汗,赶紧逃回屋里,坐在沙发上,我的肚子再一次动的惊心动魄。我的小人儿会动了,我的心就温柔的一踏糊涂,我温暖的目光像极了我的母亲,我有了海纳百川的气势,我的生命在等待一起庄严的升华,我在褪变,一个小小的女子,将是一个大大的母亲。       电视剧里,女人怀了孩子都是娇气到手不能随便拿,腿不能随便走,还要吃一些稀奇古怪的食物,偏偏我除了闻到不一些气味会吐之外,什么毛病都没有。而他自然是很好的守护着我,守护着我们一天天在肚子里长大的宝贝。       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每呼吸一口气我都知道是和宝宝连在一起的。我努力加餐饭,只为了我的孩子能发能的好好的。那时,我已经完全进入到了一个娘的角色。我期待着我的孩子和我见面,也是怕那个神圣的时刻的到来。       我那时是天天要回娘家的,我一回到家,自然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父母宠大的孩子,就要做娘了,自己心里感觉自己是英雄。       腰往死里涨,腿往地下沉,往地下的地下沉,肚子一阵阵的绞痛,我的孩子必是要他的娘先死了,他才肯出生吗?痛到不能再忍了,婆婆给了人一条毛巾,说再痛也不能喊出声,毛巾就让我咬着撕碎了,我的孩子就在婆婆家的土炕上出生了。       我听见了孩子的哭声,一点点力气都没有的我,就一任泪水奔流,我没有力气说话,我用目光示意他我要看到我的孩子,木讷如他,这一次却是那么神领了我的意思,孩子在他手中,小小的人儿,皱皱的脸儿,赤红赤黑的四肢,我的女儿就是一个小怪物。我轻轻笑了一下,我沉沉睡去。自此,我心无旁骛,认真做娘,我的女儿,一天天漂亮起来,粉粉嫩嫩的,能挤出水来的皮肤,眼睛比她的嘴还大,我们对望着,我忍不住亲她,她很香很香,那香就是一树花开的味道,我的生命因为女儿美好到幸福。       我的女儿,白天睡不醒,晚上亮着嗓子哭,抱在怀里,好看的大眼睛就瞅着我,只要放在枕头上,她就放大声哭,我是身心俱疲,瘦弱的像一棵草,可我这棵草里自然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风吹草动,都会汗毛竖起,女儿一声咳嗽都会扯动我的神经,好好的就失去了自己,样子就像是一只抱窝的母鸡。       难怪红楼梦里宝玉痛惜着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子了,再若老了,更变得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是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       我也痛惜的发现,我做女儿时的种种好是没有了,我是一颗死珠子了。我婉约的柔美,轻灵素雅都像风一样淡去,此后,便是一个平淡的妇人,我解衣给女儿喂奶,我蓬头垢面收拾女儿随时随地的便便,我在太阳下,在灯光下,细细查看便便的颜色,分析女儿啼哭为哪般?岁月静好,人生安然。       我的女儿就一日日长大了,夏日里,女儿在单位的院子里追着苍蝇高兴的玩,苍蝇飞,女儿追,苍蝇嗡嗡,女儿哈哈,那时,阳光明媚的刚刚好。清浅的人生,如此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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